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校区道路和建筑命名的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16浏览次数:913

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校区道路和建筑命名的暂行管理办法

上理工201095

校园道路和建筑的命名是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塑造学校形象、彰显大学精神的重要载体。为了建立布点合理、信息完整、指示明确的校园路名、建筑物名称等公共指示系统,方便广大师生学习、生活、工作,构建蕴含丰富人文精神的校园文化,提升学校文化品位,特制定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校区道路和建筑命名管理办法。

一、命名原则

1学校文化留存的原则。道路和建筑的命名要尊重学校历史,诠释与凝练大学精神,彰显学校的办学理念、历史底蕴、文化传承和发展远景能激发上理师生员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

2区划功能特色的原则。道路和建筑的命名要根据其区划功能的特点,结合上海理工大学的办学特色,体现历史性与时代性。命名要有区位标示作用,对学校长远发展有昭示作用,对学生成长成才有激励作用,对优秀传统文化有传承作用。同时注意留有余地,适应今后学校发展的需要。

3简约性和系列化的原则。道路和建筑的命名要注重规律性和系列化,具体名称言简意赅,寓意丰富深刻,路名采词兼顾约定俗成而无歧义,对所在方位有标示作用,便于记忆和使用,道路和建筑名称原则上由34个汉字组成,东西向道路为“**大道”,南北向道路为“**

4.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原则。道路和建筑的命名应统筹考虑,通盘酝酿,系统谋划,注重序列化,体现学校文化在各校区的内在统一性,新校区内的路名、建筑名称风格上应当与老校区的历史文化风貌相呼应、相匹配。

二、具体命名要求

1.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军工路516)。军工路516号校区是学校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这一带集中了沪江大学时期的35幢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见证着学校百年的发展历程,这一区域的老建筑命名本着尊重其历史文化留存的原则,以*名恢复使用其原有的名称。道路取用“信义勤爱、思学志远”的校训来命名,以延续沪江的文脉,体现学校文化的传承性。沪江大学以后的建筑命名可参照原沪江大学的命名思路,另行征集。

2.南校区(原上海水产大学)。军工路334号校区是原水产大学划转,依据其地理位置,选择蕴含上海城市文化元素的路名,突出上海理工大学作为黄浦江畔一所百年名校所彰显出的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谦和大气的城市精神。

3.北校区(原电工机械厂和电缆厂)。军工路580号校区是学校新拓展的校区,遵循其作为新校区开发使用的区划功能特点命名道路和建筑。在道路和建筑命名方案中要兼顾历史与现代的融合,选择蕴含代表城市百年工业文明发展的元素命名道路和建筑,以彰显国内一流理工科院校的文化底蕴。

4.除学校指定的主干道和建筑之外,其他道路和建筑的冠名权均可纳入校友资源加以开发利用。

三、命名工作机制

1.建立由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学校办公室、规划发展处、教务处、资产后勤处、校友工作处、档案馆、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道路和建筑命名工作论证小组,负责命名工作的咨询、论证、初审等工作,建立完善议事、例会等工作制度。

2.建立道路和建筑命名库。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建立体现学校历史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的道路和建筑命名备用词库,满足今后新生道路和建筑的命名需要。同时,已获批准的路名必须要有明确的命名释义,档案馆负责编写路名志,加强路名、建筑名称的宣传推广。

3.建立命名申报、论证、公示、审批和发布制度。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严格履行道路、建筑命名的报批程序。学校军工路校区内的主干道(5条东西主干道和7条南北道路)由宣传部(文明办)会同命名工作论证小组提出建议方案,由规划发展处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校内建筑由物业使用单位(部门、学院)提出具体建议方案报宣传部(文明办),由命名工作论证小组召开论证会,提出初评意见,在校园网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的命名方案由规划发展处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即可予以发布,并举行命名挂牌仪式。作为校友资源开发的道路和建筑命名方案由校友处制定具体细则,命名方案由各单位与赞助方共同商定。

4.道路和建筑命名申报受理时间一般每学期2次,具体时间以校园网公告通知为准。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