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室外宣传品悬挂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内的室外宣传品的悬挂及管理,创建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结合各校区实际,对学校室外宣传品悬挂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1、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各学院、各部门与学生活动或工作职能相关的室外宣传品;
2、本办法所称的室外宣传品主要指横幅、喷绘海报;
3、室外宣传品悬挂的地点为军工路北校区主席像广场南侧和南校区第六食堂前;除以上地点外,非学校重要工作需要,学校其余地点不得悬挂任何宣传品。
4、各学院、各部门的室外宣传品悬挂申请由校团委负责审批,活动主办单位负责制作、悬挂及取回。所有的室外宣传品的管理由校团委组织学生自律委员会进行管理。室外宣传品的规范悬挂由党委宣传部纳入对各部门和学院的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内容。
5、室外宣传品的悬挂由各学院、各部门通过OA办公系统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向团委进行递交,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完毕后,反馈宣传品允许悬挂的地点和时间段。因宣传品指定悬挂地点有限,遇有同一悬挂时间段申请冲突时,以OA办公系统中显示的在先的时间为优先。
6、一般的活动宣传品在活动正式举办日期的前一周进行申请,悬挂时间不超过3天;因特殊需求需延长悬挂时间的,最多不超过7天。悬挂时间到期后,由活动主办单位自行取回。
7、校团委组织学生自律委员会对室外宣传品的悬挂进行巡查,并每周反馈各部门、各学院宣传品悬挂违规情况,对违规情况整改不落实的单位,限制直至取消其悬挂室外宣传品的权利。
8、各部门、各学院对学生活动或工作的宣传,应从校园环境优化和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尽量减少室外宣传品的悬挂,鼓励多利用校园网等信息手段进行宣传。
9、室外宣传品的制作规格统一标准,其中横幅为10-11米长、0.7-0.9米宽,喷绘海报为3.6米高、2.7米宽,所有室外宣传品制作均需落款,注明宣传单位。
10、各场所宣传品悬挂支架地点如下:
a、主席像广场南侧:横幅悬挂支架2组和喷绘悬挂支架5组;
b、南校区第六食堂:正门对面草坪东西向一边横幅悬挂支架2组;草坪旁南北向道路北侧喷绘悬挂支架3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