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冯磊同志任环境与建筑学院党委副书记;
任惠兰同志任学校党校教务长(副处级)兼副处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郑静同志任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党委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索取号:1005000-2018-0135发布时间:2018-03-09浏览次数:36
校内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冯磊同志任环境与建筑学院党委副书记;
任惠兰同志任学校党校教务长(副处级)兼副处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郑静同志任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党委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