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维修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索取号:1201003-2018-0005发布时间:2018-07-20浏览次数:855

上海理工大学维修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和约束上海理工大学基本建设合同管理行为,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等规范建设工程合同行为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校《上海理工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基本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同的范围

学校授权基建处为一方当事人与社会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合同的签订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等合同,由基建处综合计划科按相关规定负责合同签订前的内部流转,经基建处项目负责人、合同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处长签字后,再由招标办、审计处会签后,报分管校领导签发用印单,加盖上海理工大学法人代表章和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四条 合同的管理

() 合同正式签订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保管,项目完结后交档案管理员按规定存档,档案管理员在确认归档资料完备后,在内部流转表上签字确认。

() 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定期或不定期向处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 对于合同变更的要重新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解决方式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合同争议若需要进行诉讼解决的,必须与学校法律顾问商榷确定方案报学校同意。

20187

上海理工大学基建处


基建处合同内部审批表

合同名称

 

合同相对方

 

合同金额

 

招标方式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合同负责人:

 

 

签字:

分管副处长:

 

签字:

 

 

 

处长:

 

签字:

 

 

 

档案负责人:

 

签字:

 

 

 

上海理工大学基建合同审批表

合同名称

合同相对方

合同金额

招标方式

基建处:(盖章)

签字:

 

 

 

招标办:(盖章)

签字:

 

 

 

审计处:(盖章)

签字: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盖章)

签字:

 

 

 

分管副校长: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