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教授团队”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16浏览次数:134

上海理工大学“教授团队”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上理工201281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高[2012]4《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沪教委高[2012]2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加强教授团队建设,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发挥教授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实现“人才强校”战略,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1、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把本科教学作为高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体现以教学为中心。”

2、围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落实教授治学权。激发教师创新活力、提高创新质量,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使教授成为教育教学、学术领域、优势学科建设标杆并切实履行团队领袖责任。不断提升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综合竞争力。

二、团队类型与目标

1教授团队主要分成知识传授、知识创新、知识服务三类,本科教学是各类团队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任务。

2、为有效整合资源、聚积力量,学校鼓励具有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青、国家千人、国家教学名师等称号的著名教授组建超级团队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超级教授团队可以由多教授或多团队跨学院(部)组建

3“十二五”期间,学校分步建设100个左右知识传授团队,50个左右知识创新团队和知识服务团队。

4、依据学校“十二五”规划的发展战略和任务目标,瞄准国内外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知识创新等前沿领域和水平,各教授团队自我设计、自主确定聘期的任务目标,经学校认定后实施。

三、团队组建原则

1教授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有本团队人员选聘权、考核评价权和一定的分配权,实行人员双向选择,聘期整体考核。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特别突出的副教授也可领衔组建团队。

学校将适时实行团队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内外公开招聘制。

2、教授团队可以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学术群体,也可以是围绕团队带头人或某一重大、特色研究方向或教学科研平台有效整合的学术群体。

3教授团队由1名领衔教授、13名副教授、 16名助理教授(讲师、助教、实验教师)、研究生、专兼职事务助理等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0人(不含研究生和兼职事务助理,团队初建时最少不低于3人),团队成员及研究生的规模数应根据团队教学科研业绩确定和调整。不组建团队的教授,可作为团队骨干成员通过双向选择聘入团队。

4、教师原则上应以学科和专业为纽带加入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团队,同时可跨学科、跨学院受聘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团队,在其中承担并完成相应的任务、接受相应的考核、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团队管理

1、学校成立教授团队建设管理委员会。校长任主任,副校长、校长助理、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委员,负责教授团队的政策制订、二级管理资源配置、团队聘期考核等。

1)教务、科技、研究生、人事、财务、规划等职能部门成立团队事务工作小组,负责团队资格、业绩审核,相关政策修订、调整,专项资助经费落实,校内资源整合和科学投放等,确保各学院(部)人才培养、绩效工资、用房设备等办学资源的合理配置。

2)通过校学术委员会规划学科专业发展战略,对优秀团队进行遴选、评估和聘期考核;对聘期取得突出业绩和考核优秀的团队进行奖励。

3)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协调跨学院(部)团队、团队联盟及教授联盟相关事务,为教授治学保驾护航。

2、学院(部)成立教授团队建设管理小组,院长任组长,分党委(总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教授团队工作指导和协调、日常管理、资源配置、年度考评、聘期考核推荐等。

1)以团队带头人隶属关系为主,学院(部)通过学术委员会规划、指导各教授团队发展战略及学术方向,对教授团队实施年度评估和聘期考核。

2)遵循教授团队“五优先”(研究用房、平台称号、本科课程、研究生培养和国际交流优先)的原则,落实团队必要的办公、实验条件和相关资源,落实人员选聘权,结合实际将绩效工资的一定比例核拨到团队。不干预团队正常学术活动及其工作的开展。

3)围绕教授治学权的落实,创建与之相适应的二级管理新模式,在学校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制订团队运行管理细则,明确学院与团队在人才引进、聘用退出、分配激励、民主权益、监督保障等方面各自的职责。

4)严格教师岗位管理和行为规范,分阶段落实教师弹性坐班制,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和助教制,服务、协调和帮助解决团队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和人文环境。

5)关心非团队教师的发展,履行管理、培养的责任。

3、教授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

1)团队带头人拥有本团队人员选聘权、一定的分配权和人员考核评价权。研究生学术成果计入团队整体业绩。

2)在带头人主持下,建立公开透明的内部管理和激励制度;明确成员聘期任务目标;提供必需的工作保障资源;落实教师弹性坐班制、青年教师导师制和助教制,推荐青年教师参加各类培养计划;保障青年教师有一定数量的教学(或助教、副指导教师)、科研等任务;营造协作进取、勇攀高峰的团队文化。

五、团队申报程序

1、一个教授(含符合条件副教授)只能领衔组建一个团队。团队带头人候选人由所在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提名产生,教授(含符合条件副教授)可自荐进入提名程序。

2、团队带头人候选人结合校、院“十二五”发展战略自我设计,自行确定团队的聘期任务目标方案,初步拟定团队成员名单(供学院推荐时参考)。

3、团队带头人候选人及其聘期任务目标方案由学院(部)教授团队建设管理小组公示并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以通讯(网上)评议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对拟建团队的能力、水平、预期成果进行评估,确定团队带头人推荐名单,公示后报校教授团队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

4、人事处和学院(部)网站同步公示团队名称、团队带头人、团队任务目标、团队招聘条件,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团队成员。满足团队组建基本要求并办理必要手续后,团队正式成立。

5、院长与团队带头人签订《上海理工大学教授知识传授(创新、服务)团队建设协议书》。

六、团队资助与类别

1、学校设立教授团队建设专项基金,上级及学校相关专项经费均纳入基金统筹管理使用。

2、教授团队聘期三年,资助经费分年度预拨。教学激励经费原则上以团队承担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数为基准划拨;跨团队受聘人员,日常经费各按50%划拨;教学、科研奖励经费每年根据团队当年度业绩预拨;聘期末根据团队聘期总业绩及考核结果对激励经费和奖励经费予以结算。

3、遵循权利义务相当原则,学校对各类团队给予不同力度的资助和奖励,团队带头人根据承担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范围,由学院(部)审核后负责支配使用。超级团队资助经费必要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学校和团队商定后实施。

教授团队资助标准一览表

序号

团队名称

团队资助经费(万)

团队奖励经费(万)

备注

教学激励

J1

日常运行

J2

教学奖励

J3

科研奖励

J4

C1:激励系数;X1:团队授课人数; X2:团队人数。

Y:团队带头人、指导青年教师及实验教师队伍建设激励。

③ 团队人数少于5人,日常经费按人均1万划拨。

J3AJ3B:教学奖励分A/B 档,详见附件1

C2:奖励系数,详见附件2、附件3

1

知识传授团队

J1=C1X1+Y

J2=2.5+X2/2

J3A=0.2J1

J3B=0.1J1

J4i

2

知识创新团队

1.2J1

4J2

C2J4i

3

知识服务团队

1.1J1

2J2

4、教授团队资源配置:根据各团队承担任务目标的不同,各学院(部)负责落实相应的办公、科研用房及相关设备或实验室的配置。

七、其他

未进入团队的教师,原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方式、渠道及工资福利等不受影响,按各学院(部)二级管理的办法实行年度考评和聘期考核,享受相应的二级分配政策和学校科技奖励政策。

承担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且符合上级和学校关于骨干教师激励计划文件规定的,享受激励补贴。

八、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条文分别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