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10-16浏览次数:63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上理工2015175

一、团队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确保中心地位、激励质量提升为指导,以优化教学组织、着力专业建设、促进协同育人为目标导向,围绕精品本科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二、团队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不断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动力和能力,形成有利于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教书育人环境和文化氛围。

(二)优化教学基层组织的职责与功能,以本科专业和公共基础课程建设为纽带,探索形成校、院、教学团队三级本科教学管理的新架构。

(三)促进协同育人,加强教学团队负责人、核心课程主讲教授在专业与课程建设、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方面的引领作用。

三、教学团队的组建原则

(一)教学团队类型

1.教学团队由正副教授、讲师、助教、辅导员、企业导师等组成。根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的不同,分本科专业教学团队、本科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团队两种类型。本科专业教学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不含企业导师),本科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40人(不含企业导师)。

2.结合办学实际,规模较大的教学团队应下设若干核心课程组,核心课程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

(二)教学团队负责人条件

教学团队设负责人1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师德高尚、治学严谨,能把握专业(课程)内涵建设与改革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2. 教授(或正高级),离退休年龄一般不少于三年;根据办学实际,个别专业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团队,可由离退休年龄一般不少于六年的副教授代理担任团队负责人。

3.不担任学校或职能部处党政领导职务。

4. 近三年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任务,各项业务工作表现优良、无教学事故。

5. 身体健康,能把主要精力投入本科教学、青年教师指导等工作。

(三)教学团队成员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 受聘教师(含实验教师、辅导员)岗位,能承担各类本科教育教学、课程建设、教学方法研究与改革、实验室建设、学生德育、学风及创新创业等工作任务的人员;受聘校兼职教师,与本科专业和学生培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研究院所、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

四、教学团队的申报认定

学校发布本科专业和公共基础课程拟组建团队指南,教学团队按以下程序申报和组建:

(一)授或符合条件的副教授只能领衔组建一个教学团队。

(二)学团队负责人候选人经学院(部)(以下简称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小组公开招聘、组织推荐并公示后,报学校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取得团队负责人资格。

(三)师根据个人专业情况自愿申请加入一个专业或公共基础课程团队,经团队负责人选聘、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小组审核、公示、学校备案,成为教学团队成员。

五、教学团队的考核指标

教学团队依据团队类型、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实施分类考核与管理,考核主要方面为:

(一)教学团队在本科教学管理规范方面的执行情况。

(二)教学团队在教学、队伍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方面的发挥情况,包含团队成员的发展潜力、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等考核点。

(三)专业教学团队的专业内涵建设执行情况,包括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专业实验室和教学梯队建设、教学研究、专业评估和认证等考核点。

(四)公共基础教学团队的课程建设执行情况,包括课程教学改革、精品课程建设、课程教学大纲制订、教材讲义编写、实验室建设等考核点。

(五)教学团队在本科教育教学以及青年教师培养的投入度。包括团队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的上课率与质量、教师坐班答疑与辅导、青年教师培养等指标

(六)教学团队在学生德育、学风、创新创业、就业及学生职业生涯教育方面的举措与成效。

(七)教学团队在优化基层教学组织、创新型师生共同体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等优秀教学成果取得方面的突出亮点。

(八)教学团队在现代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及专业综合改革方面的举措与成果。

(九)教学团队教师(含企业教师)在本科生毕业设计及其它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十)其它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指标

教学团队的建设周期为三年。所在学院与教学团队负责人签订《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协议书》,除规定的核心指标外,教学团队可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个性化任务或目标。

六、教学团队的运行管理

(一)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委员会,负责教学团队的政策制定、团队组建与考核、教学绩效资源配置等事宜。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主管本科教学、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为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委员。

2. 学院成立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小组,负责教学团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日常管理、资源配置、年度考评、建设期满考核推荐等事宜。建设与管理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和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

(二)团队日常管理

1. 教学团队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团队负责人有一定的人员选聘权、考核评价权和激励经费分配权,在学院指导下实施团队内部管理。

2.教学团队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建设期内团队成员可适当调整;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未完成激励计划教师核心目标任务且整改不力的团队成员,团队负责人可要求其退出教学团队;对有重大师德师风问题、履行职责任务不力的团队负责人,学院可提出取消其团队负责人资格、对相关团队予以重组的建议,报学校备案后,按组建教学团队的流程予以申报重组。

3. 建设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教学团队成员应退出教学团队,且经学院同意,相关人员应到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进修业务,或进入校人才交流中心待聘。

七、教学团队的考核评价

教学团队考核评价采用年度与建设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教学团队年度考核

1. 年度考核结果以衡量教学团队年度任务指标完成率表示,用于提示工作成效及不足。

2. 教学团队提交《教学团队年度工作报告》,由学院依据其核心指标达成、建设任务进展等情况提出评价意见,给出年度综合评价结论。

(二)教学团队建设期满考核

1. 建设期满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表示团队全面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核心指标和任务。

2. 学院组织教学团队负责人公开述职,并对各教学团队建设期内目标任务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给出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学校选派专家或管理人员参与学院述职或评议。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发布

(三)考核结果实施

依据团队年度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激励。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教学团队,依照协议书约定,兑现年度激励;基本完成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团队,根据未完成的具体指标及其权重,按一定比例降低激励标准。

八、教学团队的激励经费

(一)学校根据激励计划总体建设目标,对教学团队的激励经费分类型、按阶段核拨至学院。

(二)依据学校激励经费使用的指导意见,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激励经费使用与奖励细则,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三)学院根据激励经费使用与奖励细则将部分激励经费核拨至教学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成员承担及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分配。

(四)学院依据团队年度评估或建设期满考核结果,提出对教学团队继续激励、减少激励或给予年度阶段性奖励等意见并予以实施。

九、其它

(一)因各种原因未加入教学团队的在岗教师由所在学院管理,在业务上接受相应教学团队的指导。学院参考激励计划关于教师教学工作数量与质量的要求,对非教学团队教师的年度或聘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据此给予相应激励。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