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18年党政工作要点

索取号:0202000-2018-0009发布时间:2018-11-08浏览次数:199

    上海理工大学2018年党政工作要点

 

2018年学校党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抓住上海市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历史机遇,聚焦内涵发展;落实党委三大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立德树人,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以3大国际实验室和1个特色平台建设为支撑,全面推进5大一流学科建设;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稳步发展、聚焦重点、攻坚克难,为建设特色显著的一流理工科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一、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领导

1.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和改进校院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设立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通过举办征文、理论研讨会等,深化师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牵头部门: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基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计划、分层次地在二级党组织、党外人士中开设专题研讨学习班。树立典型,开展党员先锋模范人物评选活动。深入推进与杨浦区的党建联建工作,积极开展乐学、乐动、乐食、乐居、乐行建设,加强党员与群众的紧密联系。(牵头部门:组织部、党委<校长>办公室等)

3.凝心聚力开好学校第八次党代会。认真做好第八次党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总结学校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成绩和经验,准确把握学校所处的历史方位,进一步明确学校未来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抓好党代会精神的宣传与贯彻,确保党代会的目标与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等)

4.强化“四个意识”,完成干部换届,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四个自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将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积极性有机结合,进一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分层分类建立专业化干部人才库,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修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突出履职尽责考核,将考人与考事相结合,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落实领导保密工作责任制。(牵头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等)

5.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层层压实三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二级学院党组织在学院办学工作中的政治核心功能,不断完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推进卓越党支部创建和主题党日观摩交流,着力打造以党建阵地建设、品牌和特色项目为支撑的党建工作体系;建立宿区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提升支部书记、副书记队伍中高级职称比例;定期开展支部书记沙龙、举办骨干青年教师培训班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牵头部门:组织部、党委<校长>办公室)

6.运用“四种形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警示教育,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修订和完善学校查信办案制度。完善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应用和审计整改工作。(牵头部门:纪委、审计处、党委<校长>办公室等)

7.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做好统战、群团和离退休工作。加强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不断筑牢思想政治基础;充分发挥党外人士的建言献策和民主监督职能,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深化共青团改革,出台《上海理工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学校第十四次团代会;成立学校青年科学技术协会。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教代会功能;关心教师成长和生活,不断丰富教职员工的精神家园。加强关工委建设,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工作。(牵头部门:统战部、团委、工会、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等)

8.争创文明校园,打造争创一流的校园文化。加快推进大学文化的整体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精心扶持“湛恩故居”“沪江书院”“大师剧”等文化项目,以大学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学校事业发展的国际影响力和文化传播力,建设学校外文网站,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一院一品”,打造富有学科特色的学院文化品牌;全力做好新一轮上海市文明校园建设,为争创全国文明校园奠定扎实基础。(牵头部门:宣传部、档案馆等)

二、坚持内涵发展,全面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9.重点建设5大学科,打造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学科高地。抓住上海市建设地方高水平大学的机遇,以未来光学”“智能制造”“医疗器械与康复工程”3个国际实验室和1个特色平台(系统管理)建设为支撑,全力推进光学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生物医学工程和系统科学等5大学科高地建设。以省部级一等奖和国家级科技奖项为目标,加强科技奖项的布局、动员、组织和跟踪等工作;培育和激励并重,争取重大奖项和高水平研究成果实现新的突破。(牵头部门:科技处等)

10.瞄准海外,面向世界,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以创新团队建设为抓手,以海外青年人才和优秀团队为重点,不断加大引进力度。积极拓展海外人才市场,建立海外人才资源库,高质量完成创新团队2018年引进人员计划。强化青年教师培养,不断优化分类管理与评价机制。制订青年优秀人才成才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存量人才人才称号申报。在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职务晋升办法的基础上,完善实施分类评价、分类考核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处等)

11.以创新团队为抓手,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成高水平大学建设人才特区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不断规范完善各类人事管理制度,制订并实施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青年教师购租房补贴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牵头部门:人事处等)

12.巩固市思政专项督查整改成果,推进“三全”育人。进一步深化落实全国及上海市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完善班主任育人机制,探索“学士导师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市思政专项督查整改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整改取得实效。进一步培育优秀学风、宿风,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人事处、研究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13.重点推进课程思政改革,强化课堂教学的育德功能。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综合素养课和专业课的育人功能,打造由思政理论课、综合素养课、专业课、社会实践等构成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做好课程思政、专业思政的顶层设计,全面修订各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完善专业教学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实施教学团队带头人垂范实施课程思政的新途径。持续打造《智慧中国》系列品牌课程,提升其影响力和实效力。(牵头部门:教务处、教师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

14.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一流本科。对接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大力推进一流本科建设。按时保质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形成整改报告。结合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实施,全面开展本科专业三级认证工作。持续推进本科专业自主评估、中国工程教育认证、AACSBASIIN国际认证的相关工作。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与完善高考选考科目,形成招生与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牵头部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

15.开展新工科建设试点,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探索建设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新工科专业,做好新专业的规划与申报工作;做好印刷工程等传统工科专业的改造升级工作。借鉴国内外工程教育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分析研究新工科的内涵、特征、规律和发展趋势,并结合我校工程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成效,探索多样化、个性化的工程人才培养模式。(牵头部门:教务处等)

16.促进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机衔接,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做好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的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优化创新创业大作业实施方案及学分认定办法。积极搭建学科竞赛平台,承办好上海市大学生汇创青春(产品设计类)大赛等省(市)级大学生学科竞赛;积极做好第四届全国互联网+”大赛等国家、省(市)级学科竞赛的参赛组织工作,力争在获奖的质与量上实现更大突破。完成学校沪江青创园的建设工作,做好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的申报工作。(牵头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

17. 深化一体化思政育人体系建设,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对接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做好德育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强德育研究中心建设,促进“两支队伍”融合发展,提升辅导员的专业能力。以项目为抓手,建设学生能力提升的训练体系,加强“环上理”双创基地建设,丰富勤工助学平台,拓展多方融合的心理育人体系。开展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百企创新能力和学生学风状况等专题大调研,以调研成果反馈学校人才培养。修订并实施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考核方案,使学生工作更聚焦于学生成长。(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

18.强化能力提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以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以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为保障,统筹推进研究生党建与思政工作。建立目标导向的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实现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均衡发展。创新研究生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加强课程建设和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教育督导制度。支持和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完善学位论文的盲审和查重制度;建立毕业生培养质量反馈机制。以创新人才培养与共性技术研究为目标,加强一校八所(院)协同育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制度,建立质量导向的导师选聘机制。强化与招生培养紧密衔接的导师岗位意识,动态审核研究生导师资格。(牵头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19.提前布局,动态调整,加强学位点建设。着眼2020年国务院学位办学位点增设调整,做好学位点增设的布局与培育工作。建立学位点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学科健康发展。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健全学位授权点质量监控体系,结合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就业等环节质量评估,自主撤销或增列学位点。构建竞争性、持续性、补缺性的资源投入机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科学合理调剂招生计划、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牵头部门:研究生院等)

20. 以上海市示范马院建设为契机,推进马克思主义学科发展。大力推进上海市示范马院建设,以现有二级硕士学位点为基础,整合和拓展校内外相关学术资源,形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学术梯队,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建设。重点凝练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当代国际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与德治法治研究三个研究方向,组建科研创新团队。加大学科带头人培养与引进力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等系列学术研究平台。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扩大影响力和辐射力。(牵头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科技处、人事处等)

21. 以国防特色学科建设为抓手,推动国防军工新发展。探索国防科研激励机制,鼓励教师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结合学校发展需求,优化学校国防科研管理体系,夯实学校军工科研资质保障体系。推进国防重点实验室等国防科研平台建设。加强与北方光电、航天八院等重要军工单位的协同创新,建设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军民融合基地。(牵头部门:科技处、国防军工办公室等)

22.推动医工交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协同创新。结合国家与上海市发展重大需求,依托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机械工程等特色与优势学科,大力推进与战略合作单位新华医院、瑞金医院等大型三甲医院的医工交叉合作,培育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以建设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示范单位为抓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任务为牵引,开展多层次、多维度、多形式的产学研工作,进一步拓展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校所合作等协同深度与广度,优化完善学校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创新研究院等)

23.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大教育对外开放力度。大力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的合作交流,筹建孔子学院。发挥学校特色与优势,加强区域和国别研究。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海外高校项目。修订完善国际化工作考核指标。修订和完善留学生管理制度,健全留学生管理体制机制。(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处等)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保障

24.开展规划实施中期检查,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功能。开展学校十三五规划和综合改革方案的实施检查与总结,结合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查找不足、凝练问题,促进十三五任务和综合改革任务全面落实。(牵头部门:规划发展处等)

25.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力做好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的创建与评估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校。以《上海理工大学章程》为根本遵循,开展校内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财政专项预算资金管理的政策指导,制定《上海理工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做好2018年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预算,并确保预算执行到位。推动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启动新一轮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已竣工基建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做好南校区新建工程的投资控制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完善内部治理、防错纠弊、科学决策等方面的作用。(牵头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等)

26.规范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继续开展实验室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大型科学仪器使用效率监管及开放共享工作。完成招投标工作业务流程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校内评标及专家库的管理,加强对入选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评价。加强对学校控股企业的监管,做好学校投资一级企业的划转、注销工作和相关企业的股权变动和改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牵头部门: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产业处、招投标办公室等)

27.推动南校区工程建设,做好电力保障,提升后勤服务水平。完成南校区新建一期工程地下室结构和部分上部结构施工;确保海安路新建人行天桥工程投入使用;做好2018年大修项目修缮工作。完成十三五新建项目立项申报和评审工作。推进学生公寓热水洗浴、智能洗衣项目等智慧服务终端进公寓;推进学生公寓和食堂标准化建设,提高学生生活的便捷性、舒适性和满意度。推进校园节能改造、生态校园建设等专项工作。持续推进学校房地产权证办理工作。做好516号校区电力改造、宿舍空调租赁和安装等惠民工程。(牵头部门:基建处、后勤管理处等)

28.发挥“互联网+”功能,打造智慧校园服务体系。开展校园无线网提速工程(一期)建设;丰富学校移动应用服务。加强高水平国际联合实验室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IOT等新技术在智慧教育中的创新应用。进一步丰富相关学科的电子文献资源;推进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构建特色显著的电子文献保障体系。以校友工作+互联网为抓手,做好校友联络和服务工作。加强上海理工大学校友会和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建设,加强活动品牌塑造,凝聚广大校友力量,提升校友、企业等社会资源参与学校建设发展的支持度。(牵头部门:信息化办公室、图书馆、校友工作联络处等)

29.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标准管理制度,优化分类考核细则,从严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智能化安全防控水平,发挥智能系统在安全维稳体系中的应用。完善风险评估和督查机制,发挥校园安全监管效能。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部门:保卫部<>等)

30.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全面落实《上海理工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强化专项督查与日常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优化完善目标管理办法,强化结果运用。(牵头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