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索取号:0601000-2018-0024发布时间:2018-11-09浏览次数:102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名左右。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凡标记“(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均可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来确定。

三、学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学制为2.5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领域学制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情请查看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一般为10月)。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由教育部确定。       

(四)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学费及奖助

(一)学费情况可查看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2018年研究生学费一览表》。

(二)奖助情况可查看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常见问题栏中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问题,也可查看管理规定栏中《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十一、其他

(一)我校《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前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凡标记“(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均可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公共管理硕士全部为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三)我校《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注明“★不招单考生”的专业均不招收单考生,请考生网报前务必仔细查看我校专业目录。

(四)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五)对学习成绩优秀、有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学校鼓励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后全部享受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待遇。

(六)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

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函来电联系。

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政编码:20009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号码:021-55272521(兼传真)  

网址:http://yz.us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