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就理学院党委选聘专职组织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上理工委〔2018〕126号)规定,专职组织员人选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中共党员,具有三年及以上党龄;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较强的思想素质,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务工作;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熟悉党纪党规,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
二、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荐报名
有意向参加选聘的人员任职条件进行个人自荐。4月26日(周五)前将《专职组织员自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zb@usst.edu.cn),纸质版交到格致堂401室。跨学院、部门的人选,要征得人选所在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2.人选审核
理学院党委对报名人选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党委组织部。
3.发文任职
党委组织部综合各方面意见,决定发文任职。
欢迎有志于党务工作的教工积极应聘。
特此公告。
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