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上海理工大学学风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取号:0804000-2019-0001发布时间:2017-10-23浏览次数:354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科研诚信和良好学风是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前提,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石。上海理工大学历来将学风建设工作作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是每一位上理人的职责所在。依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已经建立了由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牵头担任组长,院士和相关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学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学风建设具体事务,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学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学风建设办公室在2017年度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学风建设宣传力度

学校通过党校培训班、新教师入职培训和主题讲座等形式,各类专题报告会,以讲座和论坛相结合的形式,增强广大师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宣传力度。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助力广大师生形成敬业、奉献、诚信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开展学术诚信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和学生恪守学术规范,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二、强化学风建设科学管理

本年度,结合学校加强对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工作的契机,正在对学风建设责任制度进行全面建立和健全,初步拟定了《上海理工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修订《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和《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学术行为规范》,其中明确学校是学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学校主要领导是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和校监察处负责受理对学术不规范问题的举报,成立校学术道德与纪律监督专门委员会,隶属于校学术委员会,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既定的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工作,科学管理学风建设。

三、下年度工作计划

 1. 完善学风建设各类管理文件和实施办法并正式实施,确保学风建设工作有据可依。

 2. 持续加强学风建设宣传力度,加强制度监督管理,以教育和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学风建设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树立诚信的学术精神。

 3. 落实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加强监督管理。

     4. 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将教师科研诚信评价作为教师科研考核内容的一部分,强化教师科研诚信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