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奖金额度
2018-2019学年我校国家奖学金每人标准8000元、上海市奖学金每人标准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标准5000元。
2. 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经过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3. 评审方式
采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奖学金申请管理系统,实行网络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通过系统打印,手写签名,并填写辅导员推荐意见、学院评审意见、学校意见。
学生登录网址为:(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http://116.236.218.71:8080/infomssh/login_online.jsp
所有学生注册登录都从“初次使用”页面进入,填
选好各字段后,再进入已有账号登陆,选填辅导员等息
辅导员登录网址为:http://116.236.218.71:8080/infomssh/login_fdy_online.jsp
学院登录网址为: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http://116.236.218.71:8080/infomssh/identity/logout.action
4. 评审公示
三奖评审名单经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并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将通过校园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评审日程
学生网上申请时间: 9月12-9月17日;
辅导员网上审核时间:9月12日-19日;
学院公示截至时间:9月23日
学院于9月23日上午10点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网上审核并上报资助中心。
学院纸质材料请在10月10日-10月12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学校公示截至时间:10月16日。学校公示期间,进行申请材料的进一步审核确认,纸质材料10月17日前报送上海市教委。
6. 说明事项
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报送。
7. 学院提交材料:
学生个人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与汇总表顺序完全一致);学院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打印);评审报告(内容需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上述各项奖学金评审具体要求请见附件各项目实施细则。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
附件:
1 上海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2 上海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3 上海理工大学2018-2019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