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上海理工大学学风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取号:0804000-2019-0002发布时间:2019-10-11浏览次数:547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科研诚信和良好学风是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前提,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石。上海理工大学历来将学风建设工作作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是每一位上理人的职责所在。依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已经建立了由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牵头担任组长,院士和相关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学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学风建设具体事务,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学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度学校在学风建设方面持续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学风建设宣传力度

  学校通过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新教师入职培训、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等各类主题讲座报告会的形式,以讲座、论坛和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广大师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组织师生观看了2018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直播,组织评选上海理工大学百间“学风标兵寝室”。同时各二级学院也开展各类学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让每一位教师和学生明确在投身科研的路上,必须严守道德底线,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始终遵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自觉做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主动做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二、强化学风建设科学管理

  学校已制定《上海理工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上海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条例》、《上海理工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以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和《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生学术行为规范》。文件中明确了学校是学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学校主要领导是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和校监察处负责受理对学术不规范问题的举报。学校已成立校学术道德与纪律监督专门委员会,隶属于校学术委员会,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既定的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工作,科学管理学风建设。

  三、下年度工作计划

  1. 持续加强学风建设宣传力度,加强制度监督管理,以教育和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学风建设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树立诚信的学术精神。

  2. 进一步完善学风建设各类管理文件和实施办法,确保学风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加强监督管理。

  3. 进一步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将教师科研诚信评价作为教师科研考核内容的一部分,强化教师科研诚信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