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迎接新年及春节到来,确保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学校保卫部(处)《关于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及冬春火灾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从即日起至寒假前,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实验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全校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实验场所。包括学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检查重点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管理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基础安全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化学实验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大功率用电设备、辐射装置、压力容器等设备的使用情况,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与线上提交检查结果及整改报告的方式进行。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各学院实验室特点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系统”下达检查任务,各学院根据检查任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完毕后,在检查系统内提交检查结果;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并完成在线审核备案流程。
四、工作安排
1、部门自查整改(2019年12月19日-12月30日)
各部门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认真检查重要场所、重点物品、关键环节,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消除隐患,并形成实验室自查及整改报告。
2、学校督察整改(2020年1月2日-1月8日)
学校成立由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科技处等部门组成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对照各部门自查情况逐一检查,及时指导、纠正问题,做好督查整改记录,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联系人:王敬鹏,电话:55271803,邮箱:sysb@usst.edu.cn。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