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南校区新建一期工程环保监测、卫生学竣工检测及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9浏览次数:95

各公司、技术服务单位:

上海理工大学南校区新建一期工程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关于本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审改[2019]5号)要求需实施环保监测、卫生学竣工检测及报告编制工作,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上海理工大学南校区新建一期工程环保监测、卫生学竣工检测及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1.2项目地址: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南校区校区内(军工路334号及军工路460号)。

1.3 项目概况:新建一期工程包括四个主要单体建筑,含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及浴室等功能用房,同时实施必要的室外总体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82858平方(地上67654平方,地下15204平方)。其中:卓越工程研究生院36995平方;国际合作教育大楼16438平方;经管大楼12762平方;食堂、浴室及锅炉房35kV变配电站16663平方。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53598.67万元,其中建安费43804.86万元,其他费7241.49万元,预备费2552.32万元。

1.4招标人 项目法人单位:上海理工大学

项目代建单位: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招标范围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关于本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审改[2019]5号),实施上海理工大学南校区新建一期工程环保监测及报告编制、卫生学竣工检测及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协助项目法人单位及代建单位进行环保、卫生验收手续办理相关工作,确保通过环保、卫生验收,并取得环保、卫生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批复。

3、投标须知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及从事环境保护监测和卫生学评价相关资质。

4、承包方式及有关说明

(1) 上海理工大学南校区新建一期工程环保监测、卫生学竣工检测及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择优选定技术服务单位,中标人与项目法人单位及代建单位签署合同。

(2) 依据招标项目要求,本项目采用技术服务费总价包干方式,总价包含涉及该招标范围的一切费用。咨询服务费不因任何因素而改变。

5、服务周期要求

(1) 按工程进展情况实施环保监测、卫生学竣工检测及报告编制服务,在接到代建单位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环保监测、卫生学竣工检测服务。

(2) 完成竣工阶段现场环保监测技术服务后15天内出具《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及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提交报告后45天内通过环保验收并取得验收批复。

(3) 完成竣工阶段现场卫生学竣工检测技术服务后30天内出具《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提交评价报告后30天内通过卫生验收并取得验收批复。

6、成果要求

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和地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

2)根据该项目工程进度实施环保监测及报告编制、卫生学竣工检测及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协助项目法人单位及代建单位进行环保、卫生验收手续办理相关工作,确保通过环保、卫生验收,并取得环保、卫生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批复。

3)中标人向项目法人单位及代建单位提交《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含水质检测及通风空调细菌检测)各4份,电子刻录盘各1份。

4)中标人监测及检测行为、提交的报告及监测、检测成果应符合《关于发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三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卫通[2012]16号)、《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11]70号)、《上海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工作若干规定》(沪卫监督[2013]2号)、《上海市建设项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2019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版)、《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沪府令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污染影响类》以及相关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要求。

5)中标人对相关报告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7、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 咨询服务合同生效后十四日内,招标人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0%。

2)提交环保监测报告、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并通过卫生、环保竣工验收后十四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服务费。

8、咨询服务费报价编制的原则及依据

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投标人达到规范及项目法人单位、代建单位要求所必需的全部价格。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需于公告所规定之日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并在密封面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未按规定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视作无效)。

投标标书要求一式伍份,装订成册(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包括:

1)公司简介、类似工程业绩等介绍;

2)提供主要成果内容;

3收费(含收费依据及优惠率);报价不得大于20万元(包括服务范围内工作涉及的所有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拟派项目成员简历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5)附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附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无须考虑此部分费用。

11、其他

招标截止时间: 2020526日下午16:00

标书送达点: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部(军工路460号)

投标联系人:包老师电话:1893096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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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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