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健全学校体育竞赛体系,繁荣校园体育文化,促进广大师生积极锻炼,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作用,体育教学部制定了2021年学校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现予公布,请各学院根据项目竞赛时间的安排做好准备,并积极组织参赛。
具体要求:
1、所有参加学校竞赛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程要求,弘扬尊重比赛,尊重裁判,尊重观众的体育道德风尚,如有违反将取消比赛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2、根据安排的承办单位应在竞赛时间前二周和体育教学部竞赛项目负责教师联系,做好竞赛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竞赛规程的制定、竞赛编排和确定具体竞赛时间。如果承办单位不联系,体育教学部将另外安排承办单位。
3、体育教学部是所有竞赛工作的主办单位,竞赛规程确定以后不得更改,需要调整的必须征得体育教学部同意,否则无效。
4、体育文化节(田径运动会)和冬季长跑比赛的竞赛方案由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确定实施。
体育教学部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