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就业、征兵及心理工作先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浏览次数:55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展示我校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生工作内涵式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就业、征兵以及心理工作先进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学生就业工作先进评选

(一)学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各学院专业教师:积极参与就业工作,推进学校和学院的就业工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出谋献策,具有典型性;积极反馈教育教学,根据当前就业形势,将专业教学和对学生的生涯教育相结合,并积极反馈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积极推荐学生就业,联络用人单位,推荐学生就业的数量和质量均能在学院专业教师中领先。

2.直接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教师:有效开展生涯教育咨询工作,熟悉并积极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方针、政策,能有效地组织开展大学生生涯发展教育工作,有过相关的教学、辅导或个体咨询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就业活动,申报市级就业创业项目、课题,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国家级就业创业比赛等各类活动;就业服务工作满意度高,能做好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招聘服务,就业市场拓展卓有成效,数据上报和就业信息发布及时、准确,用人单位和学生满意度高,无投诉事件,所带专业学生就业率和高质量就业率均超全校平均目标值。

(二)学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生就业满意度高,工作考核优异,学院就业工作措施得力,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较高,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2021年目标考核值排名前列;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工作卓有成效。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与用人单位合作有深度,建立有效的对接共建机制并有效运行,在对接企业、改造专业、引导就业方面卓有成效;有效开展就业活动,就业服务满意。结合学院实际,挖掘潜能,调动师生积极性,有效地开展大学生生涯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讲座等各类就业活动,学生参与度较高;正确引导学生择业、就业,毕业生对就业服务工作满意度较高。

二、上海理工大学征兵工作先进评选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专武干部、学院征兵工作相关负责人应完成本年度学校(学院)男生征兵任务;辅导员等相关教职工所在学院应有男生成功入伍。

()征兵工作先进集体

超额完成2021年度征兵任务(男生);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三、上海理工大学心理工作“阳光先锋”先进评选

(一)心理工作 “阳光先锋”先进个人

1.教师个人:履行国家、上海及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热爱心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感,为学校心理工作开展做出积极贡献。要求自202091日起连续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满1年,或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学生个人:学习成绩优秀,热爱学院和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熟知与学生心理健康有关的基本知识,能有效地开展各类朋辈心理辅导。

(二)心理工作 “阳光先锋”先进集体

1.教师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

2.学生集体:制度规范、队伍建设成效突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新颖、针对性强,得到师生及社会的广泛认可。

四、其他说明

学生就业、征兵以及心理工作先进评选的具体名额、申报程序、时间节点以及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评选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学生就业工作先进的通知.zip

附件2:关于评选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征兵工作先进的通知.zip

附件3:关于评选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心理“阳光先锋”先进的通知.zip


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