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委和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督促各实验室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部门自查(2024年7月1日-7月5日)
各部门参照附件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深入开展安全自查,7月5日前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完成自查情况提交,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纸质版自查报告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交由资产处。
(纸质版报告可登录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巡查管理-学院自查页面,选中相应条目点击页面打印)
各部门统计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的情况,认真填写附件二《2024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备案表》,7月5日前发至邮箱sysb@usst.edu.cn。纸质版实验室开放备案表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交由资产处。
二、校级检查(2024年7月8日-7月10日)
1.资产处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各部门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2.检查完毕后,资产处向各部门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三、落实整改阶段(2024年7月10日-7月15日)
1.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各实验室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交由资产处。
暑假期间,各部门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各级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出入库,实验室废液转运等需求,务必提前联系资产处办理;做好高压灭菌锅等压力容器及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24小时开机设备、加热设备、过夜实验、锂电池充放电实验及其他重要危险源的备案、安全风险评估及现场处置方案等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应根据实验室专业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大小逐级上报。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