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同时强化学风建设在“一站式”学生社区场域的辐射作用,进一步夯实优秀学风寝室与文明宿区创建成果,现决定于2024年10-11月,学校开展百间“学风标兵寝室”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上海理工大学全体学生寝室
二、评选时间
1.材料上报与推荐阶段:
10月10日至10月23日
2.评审投票阶段:
10月24日至10月31日
3.学校公示阶段:
11月1日至11月5日
4.学校表彰阶段:(暂定)
11月底
三、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寝室所有成员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责任心、为人诚信、积极向上;
2.寝室所有成员的绩点的平均值应不低于3.0,且任一成员的个人绩点不低于2.5;
3.寝室至少一名成员,在校期间获得过1次校级或以上奖学金;
4.寝室所有成员在上一学年内未挂科;
5.寝室所有成员没有违章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人际关系和谐。
(二)研究生:
1.寝室所有成员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责任心、为人诚信、积极向上;
2.寝室所有成员成绩的平均分应不低于85,且任一成员的个人成绩不低于80;
3.满足以下(1)(2)中任一项
(1)第一阶段学业奖学金期间,可以寝室为单位参与评选,侧重学习氛围营造、寝室卫生及和谐关系方面的考评;
(2)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期间,寝室所有成员均应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4.寝室所有成员在上一学年内未挂科;
5.寝室所有成员没有违章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学习风气良好、人际关系和谐。
(三)2024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2024级新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均可以寝室为单位参与本次评选,新生寝室主要侧重寝室卫生、氛围营造及和谐关系方面的考评,并单设考评指标,最终入围寝室获 “文明寝室”荣誉称号。
四、评选流程
1.申报推荐:以寝室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风标兵寝室申报材料,由所在学院审定推荐,并在10月23日17:00前,将《2024年度上海理工大学百间“学风标兵寝室”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与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27608318@qq.com并将文件命名为:楼宇名称+门牌号-学风寝室评选报名
2.评审投票阶段:根据推荐寝室上报材料以及事迹介绍,学校通过网络投票、主办方线下评审等环节最终产生百间“学风标兵寝室”。
3.公示和表彰阶段:荣获“学风标兵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将在学校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并在后期进行表彰鼓励。
五、奖励方法
1.最终获评“学风标兵寝室”称号的寝室,将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积极宣传,树立典型,寝室内每位成员优先入选学校校院两级学生学业发展中心“朋辈讲师团”候选名单,后期予以展示及宣传。
2.“学风标兵寝室”将实施统一挂牌。并于2024年评选过程中进行核查,若寝室成员出现挂科等情况,其获得寝室牌将被取消。
六、注意事项
1.参评寝室若有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评审信息的;寝室成员若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参评寝室资格。
2.在公示期间,如因投诉并被证实而取消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补报。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所有。
联系人:
学工部:陈老师 联系电话:55271876
研工部:张老师 联系电话:55275438
具体活动对接学生负责人:
校级学生学业发展中心宿区建设部:
吴晨博、张中宇 (可通过welink咨询相关事宜)
学生工作部(处)
后勤管理处
2024年10月9日
附件:2024年度上海理工大学百间“学风标兵寝室”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