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度年终结账及2025年度年初开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浏览次数:10


为了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夯实学校2024年度决算工作基础,保证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24年度年终结账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关账工作安排

1.财务报销网上预约系统(包括公务出行平台预约系统以及一站式采购平台)开放截止时间: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20241210日。劳务费和学生津补贴发放截止时间为2024125日。财务处将在报销截止日17:00关闭网上预约系统。其中公务出行平台在关账期间可以正常叫车,一站式采购平台将关闭。

2.收单投递截止时间:2024121317:00,自助投递机届时将关闭。请将打印好的单据及原始票据尽早投递,重要或特殊事项无法在网上报销系统中预约的,可以在收单投递截止时间之前到财务处柜台现场办理。

3.政府采购业务受理的截止时间:20241130日。

4.借发票业务受理的截止时间:20241216日,科研入账业务的截止时间:20241220日,逾期不再受理。

财务处将不断提高服务效率,持续增加预约号,确保有报销需求的师生在报销截止日之前均能在财务报销系统中约到报销号。

二、2024年度对账工作安排

1.暂借款清理工作:由于暂借款不能作为实际费用支出,未冲销暂借款将使学校无法向财政结算,请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对未冲销暂借款进行核对并及时冲账。

往来款查询路径如下:

(1)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点击 “信息门户”→“财务服务”→“借款查询”→“我的个人借款”菜单,查询个人名下的未清借款记录;

(2)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的经费查询人员)点击“信息门户”→“财务服务”→“借款查询”→“我负责的项目”查看经费项目下的未清借款记录。

2.到款入账工作: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学校当年收到各类款项必须当年计入收入。各种到款(如教职工的科研到款、会议费等)请及时查询认领,开具发票后请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包括外单位转入支票)。

3.经费核对工作:请及时办理内部支票转账。教职工可通过网上经费查询系统自行核对经费使用明细及余额。如有误,请在收单投递截止时间前到财务处进行调整,逾期将不予调账。

三、2024年度财政性结余资金的处理

1.经费项目编号为“1”、“2”开头的项目资金余额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鉴于我校研究生答辩时间的实际情况,研究生指导费(1Y-)的余额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2.经费项目编号为“5”开头的各类专款项目结余资金和2年及以上(2023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市财政的相关文件精神,资金项目将于年终结账时冻结,资金余额上缴财政部门。

3.具体处理办法请参考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财政性结余资金处理流程》。

四、2025年度开账时间

根据市财政和市教委要求,财务处将在完成2024年度决算工作后另行通知2025年度开账时间。


财务处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