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理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理工大学智慧教室及多媒体教室运维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理工大学智慧教室及多媒体教室运维服务
2、项目编号:MT-25-04058/QD25004
3、项目内容:上海理工大学智慧教室及多媒体教室运维服务,主要内容为北校区第一教学楼99间智慧教室驻场运维服务、综合楼33间多媒体教室的技术运行维护服务,南校区卓越楼B区30间智慧教室、卓越楼A区11间多媒体教室、国合楼33间多媒体教室技术值班运维服务,全校其他教学楼多媒体教室临时性设备运维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4、预算金额:500000元(人民币)(自筹资金)
5、最高限价:500000元(人民币)
6、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三、 磋商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30至2025年05月08日16:00(现场报名时间:北京时间09:30-11:00,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代理公司现场或线上报名(首次参与的供应商,至现场报名前请先发送邮件至mtzb01@mingtaizx.com.cn,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售价:600元(标书费现场现金支付或公对公银行转账支付,转账需注明“MT-25-04058标书费”,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时间、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09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磋商时间:2025年05月09日15:00
五、 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的报名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上材料,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线上报名须提供清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线上报名供应商请妥善保存上传的报名材料纸质件,磋商时递交至代理机构。
2、磋商所需携带材料:
1)提供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档1份(应包括响应文件 Word 版及含签字盖章的 PDF 版,并保证正常读取。响应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响应文件内装订的,请提供单独打印的手持件一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空白的磋商报价表(最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理工大学
采购联系人:周老师 021-55512839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代理机构: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欢、戴辰佳 021-52868273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链接: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5-04-28/15983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