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浏览次数:21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深化立德树人,认真总结和展示两年来校内各单位文明创建成效,进一步提升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校文明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创建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内文明单位的评选分为文明处(部、办)室和文明学院(部)两个系列。机关部(处)、学校直属单位等管理服务部门可参加文明处(部、办)室的评选;二级学院、学校直属教学部门等教学科研单位可参加文明学院(部)的评选。

2019-2020年度校级文明单位由各单位自愿申报参评。

二、名额分配

校级文明单位称号设“标兵单位”和“先进单位”,“标兵单位”占参评单位的30%,“先进单位”占参评单位40%。职能部处和学院两个系列按照比例分别计算名额。

三、考评内容

按照《上海理工大学文明单位创建考评办法》和《2019版上海理工大学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对各申报2019-2020年度文明单位创建的单位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在检查中凸显巩固基础,聚焦重点,展示特色,破解难题,通过考评督促实现学习交流与推广展示。

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深入,师生素质提升;

2、大学精神引领,文化生活丰富;

3、党的建设加强,主责任落实;

4、教育改革深入,办学质量提高;

5、平安健康达标,校园环境优化;

6、社会责任担当、学校形象良好。

(详见创建评价指标,疫情防控相关特色工作成果可在特色指标中体现)

四、评选程序

1.自评申报(20205-6月)

各单位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填写并提交《2019-2020年度上海理工大学校级文明单位申报自评表》(附件1-2),开展自查自评。创建单位须在65日前提交《2019-2020年度校级文明单位申报自评表》,含15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总结。

2.巡访测评(20206月)

校文明办将组织“文明观察员”以听取汇报、师生访谈、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实地巡访测评,测评内容包括三大主体责任、文明文化建设两部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集中展示(20206月)

在自评申报、巡访测评的基础上,各单位自愿参加集中展示环节,争创标兵单位和先进单位。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分别进行主旨汇报,重点体现两年来文明创建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破解难题所开展的补短板举措与成效,体现本单位在文明修身、师资队伍建设、参与高水平大学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在疫情防控方面的有效做法和特色成果,充分展示师生的获得感、体验感。

集中展示环节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生动。每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考评核查(20207月)

校文明办根据各创建单位两年内的创建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分数考评基本标准为:自评申报20分,巡访测评50分,集中展示30分,共计100分。

5.审核程序(20207月)

考评成绩进行稽核后形成预申报名单,由校文明委审核后在校内予以公示。



联系人:孙  畅; 联系电话:55276492

电子邮箱:sc007@usst.edu.cn


校文明办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2019-2020年度校级文明单位申报自评表(学院).docx

附件2:2019-2020年度校级文明单位申报自评表(职能部处).docx

附件3:2019版校级文明单位创建评价指标体系(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