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程擂台赛”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16浏览次数:834

上海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程擂台赛”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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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鼓励在产学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科研成果卓著的教师脱颖而出,依据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的相关规定,在对《上海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程擂台赛”试行办法》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

“工程擂台赛”适用于任现职以来在各学科群、学院(部)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工作,在科研和工程应用领域业绩突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名额与聘任原则

1.“工程擂台赛”岗位名额由学校直接下达,不占学院岗位限额,每年不超过一名。

2.择优聘任,宁缺毋滥。

三、申报条件

1.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满足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正高级,应具有硕士学位。

3.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应达到教师的基本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任现职以来有三项个人排名第一的授权发明专利,且专利转让或使用许可的经费不少于5万元。

5.满足以下门槛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以上海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不含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二等奖第一名;

2)获以上奖项的一等奖二、三名,二等奖第二名,三等奖第一名,且近三年科研经费到款(指收取管理费部分,以下同)100万及以上;

3)近三年科研经费到款300万及以上。

四、申报程序与考评方式

1. 个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申报高级职务教师主要情况公示表》,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2. 学院教授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材料初步审核,提交推荐意见。

3. 科技处审核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对其科研业绩进行审查。

4. 科研考核小组负责申报材料审查,必要时由申报人员进行述职、答辩。获得小组成员半数以上同意者,取得参加“工程擂台赛”资格,并对其排序推荐。

5. 参加“工程擂台赛”的人员需参加常规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程序,其学术与技术能力评议和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评议结果仅供参考。

五、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