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办公室管理规定

索取号:1201003-2019-0014发布时间:2019-04-08浏览次数:7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基建处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处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第三条  切合基建处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保证基建处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一条  负责基建处文书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第二条  协调各科室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科室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三条  负责基建处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和基建处的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

第四条  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

 

第三章  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第二条  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基建处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等。

第三条  制度类文件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统一格式进行编写,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第四条  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管理,以备查阅。

第五条  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四章  办公秩序

 

第一条  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大闹,要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吸烟;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堆放纸箱、书籍或其他杂物;不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保持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清洁;保持桌面整洁、座椅归位。

第二条  未经许可,不准随意翻动、阅览他人办公桌上的文件;废弃的文件应及时销毁,机要传真内容不得随意传阅泄密。

第三条  不得赌博、不得聚众闹事、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第四条  下班后,整理各自区域办公设备(电器关机、切断电源),最后离开工作区域的同事负责检查电源(电灯、电脑、空调等设施),门、窗是否关闭,如有未关闭的情况,及时整改。

第五条  办公区域内禁止焚烧杂物或使用明火,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自行安装或乱拉电线,防止失火。

 

第五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各项程序,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利用效率。

第二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较,保证性价比和质量,择优选用,合理开支,采购金额单笔超过1万元的需处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条  基建处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办公设备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六章  考勤和休假制度

               

为规范全体职工的作息、提高工作效率达到工作目标,基建处全体职工都要遵守学校的考勤和休假制度,详见上理工〔2018143号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七章  印鉴管理

 

第一条  基建处印鉴由基建处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二条  基建处印鉴的使用需登记后方可使用,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用印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