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浏览次数:75

各学院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上海理工大学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细则》上理工委〔2018147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我校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建设,深入推进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现面向全校公开推荐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相关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2人。

二、兼职副书记(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共青团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团的十八大和市十五次团代会精神,具有履行岗位所需的理论研究和理论素养;

(四)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切实发挥团学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五)爱岗敬业,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正派,甘于奉献,善于协商共事,有较强服务意识、进取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参与过校级、市级领域的各校赛事和文化活动,有丰富的团学工作和组织活动经验;

(六)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保证任职期间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全身心投入共青团及青年工作;

(七)在校级、院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推荐。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阶段

各学院团委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填写报名表,电子版以“推荐学院名称+推荐人姓名”文件名,发送至邮箱tuanwei@usst.edu.cn;报名表纸质版、个人成绩单原件、所受表彰相关证明纸质材料,71日上午10点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二)推荐过程

本次选拔工作以组织推荐为主。校团委根据学院团委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选拔,面试结束后确定考察人选。在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学院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师生意见和工作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全校进行拟任人选公示。面试选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和考核

(一)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任期不少于1年,不算作校团委正式编制。

(二)学生兼职副书记任期结束后,学校对其进行工作鉴定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本人档案。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5270164

  

  

  

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9626



附件:
推荐共青团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学生兼职副书记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