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取号:1600000-2019-0007发布时间:2018-10-29浏览次数:734


上海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遵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校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现编制上海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791日至2018831日。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上海理工大学深入贯彻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全面落实《上海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坚持牢牢把握坚决贯彻中央要求、牢牢把握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畅通信息获取渠道,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的权益,有效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完善工作机制

学校继续坚持由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校长办公室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校内各部门共同参与,工会、监察处及各类代表共同监督检查,形成上下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在具体工作中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主力军,牢牢把握学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信息,以部门--信息精准对接为发力点,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学校办公室协调开展、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工会组织协同推进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正常推进。

(二)落实清单内容,推进重点领域

学校依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了需要公开事项,建立了上海理工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各公开事项责任单位责任人,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通过该栏目公开清单中全部需公开的服务事项,内容涵盖学校基本情况、规划计划、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招生管理、学位管理、学风建设、学生事务管理、教师人事、财务与资产管理、基建与维修工作、国际交流合作、监督工作及后勤保障等14个领域。同时,更深一步推进了招生管理、财务信息、就业质量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

(三)加强渠道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为了切实做到办学信息的有效公开,学校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渠道,突出信息服务功能,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通过学校新闻网、信息公开网、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向学校师生及社会人士公开各类信息。还积极利用网络工具、通过楼宇电视、网上服务大厅、官网首页上线GIS校园地理信息系统等方式,为师生及社会人士提供信息便利。同时,学校定期编制并发布《每日信息》、《一周工作安排》、《每月大事记》、《工作动态与研究》、《上海理工大学年鉴》等各类信息,并通过教代会、学代会等民主管理模式,保障全校师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校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全面、及时、准确积极公开学校各类信息,使信息公开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共同发挥作用,不断增强学校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我校根据信息公开的新情况,编制发布了《上海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内容。同时,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优化完善,新编信息公开目录由编制说明和目录数据项两部分组成。具体包括: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历史沿革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学校章程和各类规章制度,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及决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2)规划计划: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 教学管理:包括学科专业设置、当年新增或停招专业名单,学校开设课程总数、教学计划情况等,本校教师数量及结构、知名教授学者的情况,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及本科专业评估的情况,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

4)科研管理:学科建设规划,推荐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项、年度完成情况、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情况,科研项目管理规定。

5)招生信息:包括本科招生和研究生招生信息。本科生春季、秋季以及“专升本”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章程、考生资格、录取程序、符合政策性照顾加分资格考生名单、最低录取控制线、校测成绩线及面试名单、预录取考生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录取结果、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配套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6)学位管理:包括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评定管理办法及要求,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管理规定。

7)学风建设: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年度学风建设工作报告。

8)学生事务管理:新修订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9)教师人事: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学校教职工招聘信息,教师管理及争议解决办法,校内重要岗位人员任免的情况,人才工作信息。

10)财务与资产管理:包括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1)基建与维修工作管理:包括年度建设项目与维修工程、招标情况、中标结果、各类建设项目与维修工程的管理规定。

12)国际交流与合作:包括对外交流项目、国际学生管理制度、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国际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学、转学退费规定。

13)监督工作:公布学校监督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受理机构及地址。

14)后勤保障: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及服务信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信息、大学生医保制度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节能管理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当前,我校主要通过以下几条渠道发布信息:一是通过校园网向全社会发布各类信息;二是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及时信息;三是充分发挥网上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的作用。通过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增强公开时效。四是我校还通过工会、教代会、二级教代会等组织形式,以及新闻发布会或记者招待会等形式,进一步完善重要事项通报制度。五是通过年鉴、校报、公告栏、电子屏幕、简报等各类媒介向校内或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五是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六是学校定期举行校领导接待日活动,对外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纪委举报电话等;七是以其他形式实施公开。

(三)专项工作公开情况

依托校园网、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受众面最广的信息公开平台,校园新媒体发挥着重要作用,20179-20188月的数据,要闻440条;快讯1083条。官方微信、微博的关注人数分别达到52411人和59218人,学校新浪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1800余条,转发数11567余次,阅读量2985.9万余次。上海理工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图文信息390余篇,总阅读量达到188.6万人次。通过《上海理工大学报》发布信息18期,共43.2万余字。通过校内楼宇电视发布信息近60期,电子屏215条。同时,学校注重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涉及学校招生、财务、就业等具有较高关注度的信息的公开工作。

招生信息公开情况: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了公开范围,保障了广大考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利用主渠道公布录取程序、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的通知、办法、计划、成绩、名单,将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予以及时、准确公示。充分利用各大网站、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等多种信息媒介,多渠道公开招生信息。畅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对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其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实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财务信息公开情况:积极贯彻落实“阳光财务”,明确公开内容。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入学通知及迎新收费现场都详细注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信息。学校加大了财务管理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等信息。同时,通过财务处网站、公告栏、简报等各种形式公开财务处岗位职责、财务报销流程、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学校设立了财务查询系统,及时公布相关财务信息,实现了教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科研经费到账、报销和结余情况及学生学费缴纳情况的实时查询。

就业质量报告公开情况:为全面系统反映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学校编制发布了2017年本科生与研究生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依据《上海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从201791日至2018831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网上咨询事项65项、收到邮件咨询14项,所有咨询事项已按相关工作规定予以回复、说明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不涉及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评议,评议主要采取网上查阅方式,2017年,发布《上海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校内评议表》,调查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情况,广泛听取并及时回复校内意见建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且在各部门和学院积极响应下,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但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师生及社会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改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校将进一步加以改进。

(一)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积极构建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相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门、岗位的职责、权力进行排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可持续地开展。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坚决执行《清单》要求项目之外,以涉及学校师生切实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务信息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公开内容并逐步形成工作规则,督促学校各部门、学院变被动为主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在重点领域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三)加强信息人员队伍建设

为加强信息人员队伍建设,要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考核,确保他们能够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建议,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2018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理工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联系人:杨阳,电话:021-55270291,电子邮箱:xxgk@us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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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