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校内巡察。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
一、巡察时间
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1月8日
二、巡察对象
1.第一巡察组: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党委;
2.第二巡察组:外语学院党委;
3.第三巡察组: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党委。
三、反映渠道
1.电话:55271905,接听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2.信箱:上海理工大学423信箱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邮编:200093
3.电子邮箱:
第一巡察组:xcz1@usst.edu.cn;
第二巡察组:xcz2@usst.edu.cn;
第三巡察组:xcz3@usst.edu.cn。
4.举报意见箱:被巡察单位办公楼一楼
5.来访接待:
第一巡察组:新光电大楼905室;
第二巡察组:外语学院大楼503室;
第三巡察组:综合楼A区511室。
接待时间:巡察进驻期间每周三下午1:30-4:30。
四、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违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