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学院:
遵照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加强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特组织评选我校2019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征兵工作特色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专武干部、学院征兵工作相关负责人、专职辅导员以及在征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学院教职工。
(二)“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征兵工作特色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学院。
二、评选条件
(一)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熟悉征兵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并能贯彻执行。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3.专武干部、学院征兵工作相关负责人应完成本年度学校(学院)男生征兵任务;辅导员等相关教职工所在学院应有男生成功入伍。
(二)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超额完成2019年度征兵任务(男生)。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服务保障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三)征兵工作特色集体评选条件
1.完成2019年度征兵任务(男生)。
2.在国防教育、入伍动员、迎老送新、走访慰问、服务保障等某方面有特色、有亮点,经验可推广、可复制。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申报
1.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依据评选条件,武装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可各推荐1名;完成本年度男生征兵任务,学院可推荐2名(含征兵工作相关负责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有男生成功入伍的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
申报人需填写《2019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于10月30日(周三)前报送武装部,并将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usstwzb@163.com,注明“**部门(学院)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特色集体
申报学院需填写《2019年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特色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于10月30日(周三)前报送武装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sstwzb@163.com,注明“**学院征兵工作先进集体(或特色集体)申报表”。
(二)评审
对申报“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特色集体)”的个人和学院,由学工部(武装部)牵头组织评审并公示。
(三)表彰
对评选出的2019年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特色集体予以公开表彰、宣传和推广。
联系人:徐元韬
电话:55271876
地址:学生工作部(武装部)204室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