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政采项目指标调整及特殊采购方式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9浏览次数:30


校内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请校内各部门全面梳理2020年采购需求,有关政府采购的物资、工程及服务内容,如属于下列情况的,请在各时间节点前按要求向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申请及申请表。

一、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具体指:预算金额50万元及以上,未取得政府采购正式编号的采购或工程项目。此次申请仅作为申请政府采购临时编号使用,不作为项目立项及申请预算的依据。申请表见附表1:政府采购临时编号申请表。

二、进口设备审批申请。单位所有资金来源采购设备中需要购买进口设备的。特别注意:申请中需标明是否申请免税办理。申请表见附表2:进口设备申请表。

三、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这是指采购品目挑选正确,但是集市采购平台的货物不能满足单位需要的项目。申请表见附表3:集市采购转集中采购申请表。

集市采购转集中表中的原因一栏应严格按照模版填写,包括通用标准,现在采购的货物一定是单价超过标准的,用于教学科研的。

四、单一来源项目申请。这是指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但经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后只有唯一供应商的情形。申请表见附表4: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五、线下采购申请。这是指需要在住建委平台上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申请表见附表5:线下采购申请表。

六、以上表格中涉及填写临时采购编号的,一律由财务处填写,各部门无需填写。

请各学院、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申报政府采购项目调整,并于2019316日前将所有申请表格电子版、纸质申请文件(签字盖章)报送到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填写表格时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逾期概不予以受理。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缪渝斌,联系电话:5527327213651872766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201939


附表:政府采购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