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理工大学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浏览次数:264

各职能部处、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要求,进一步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时及时宣传表彰学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体现凝心聚力、抗击疫情的上理精神力量,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内容

本次评选面向全校在职和离退休的师生员工。凡符合下述总体标准以及具体条件之一的,均可被推荐参选。

(一)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抗“疫”过程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好人好事。

(二)具体条件

1.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的好人好事。

2.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好人好事。

3.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社会信誉和良好守信形象的好人好事。

4.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好人好事。

5.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的好人好事。

(三)疫情期间涌现的好人好事的评选条件

1.疫情期间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积极履行职责,甘于无私奉献,勇于为疫情防控开展科研创造、撰写内参专报,在本行业本领域贡献突出的好人好事。

2.疫情期间“以校为家”、坚守岗位,“以家为校”、全天候在线,在精准有效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举措、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表现突出的好人好事。

3.疫情期间冒着增加感染几率的风险,克服家庭困难、牺牲个人时间,积极参与基层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赢得基层组织和社区群众普遍赞誉的好人好事。

4.疫情期间以专业力量投入科普防疫、文艺抗“疫”和语言翻译,以拳拳爱心组织参与捐款捐物,取得积极成效和显著影响的好人好事。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弘扬精神文明先进典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好宣传发动,在部门、院系或个人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2件好人好事。

(二)由各单位推荐提出候选名单,校文明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评选出学校精神文明好人好事

(三)为确保评选质量,各推荐单位应根据评选条件好中选优,据实推荐,被媒体宣传报道的集体和个人可优先推荐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推荐。推荐时须提交3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个人);另附1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及3-5张事迹照片(需大于1M)。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材料中应写清每人的具体事迹。请于511(周一)前报送推荐材料电子版至党委宣传部(邮箱:sc007@usst.edu.cn

三、表彰和奖励

评选出来的好人好事由中共上海理工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通报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对获奖个人和集体由校文明办授予荣誉证书和荣誉奖状。

   

    联系人:孙  畅;电话:55276492 18501679111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推荐表.docx

   

文明办

20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