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20年春季招生资格审核办法 |
鉴于目前疫情情况,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保护本市广大考生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公平公正地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对我校春季招生工作予以调整。我校将于2020年3月13日-22日期间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核工作组、录取工作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领导学校春招工作,指导各工作小组的具体实施工作,讨论决策学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2.监察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学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全程监督春招各环节工作,确保春招工作公平进行。 3.资格审核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春季招生工作中的资格审核工作。 4.录取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春季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环节工作。
三、资格审核程序 1. 3月9日9:00-22:00和3月10日8:00-16:00,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 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 3月13日-22日,我校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入围资格线并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上海理工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要求,且高中期间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学生,原则上都予以通过。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四、健全保障机制 1.所有参加春招工作的人员都须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凡有自己的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均主动申请回避,并承诺违反保密及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各个环节,监督举报电话:(021)55270716。
五、春季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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