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索取号:0502000-2023-0109发布时间:2022-12-16浏览次数:14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拟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包括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包装设计5个本科专业。招生省份(市)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实际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报考对象

(一)符合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美术类(或相关)本科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

(二)考生的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另行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23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所在批次(科类)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其中:

(1)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份实际情况。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对于合成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四、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 (沪教委财〔2012118)

六、监督机制

我校艺术类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us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监督电话:021-55270716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

本简章由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招生规定有变化时,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