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传播“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推动我校阳光体育运动和学生体育社团的蓬勃开展,发挥学校学生体育工作突出团体及代表的引领作用,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励广大学生积极组织、参与各类阳光体育活动,不断提高体育素养和身体素质,弘扬校园体育文化,铸造学校体育品牌。经上海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学校学生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1.集体奖项
学校学生体育工作先进集体3个;优秀学生体育社团6个;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秀集体3个。
2.个人奖项
学校学生体育工作先进个人15个;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秀学生个人根据实际统计结果不限额;十佳运动员10个;跑步达人根据学校体育APP统计结果不限额;突出贡献奖3个。
二、评选条件
1.学校学生体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要求
(1)积极组织学院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并在校内产生一定影响力;组织学生参与校体育文化节、各类单项竞赛等学生体育活动;举办院内体育活动;鼓励学院学生参与体育类社团;推荐优秀个人参与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等。
(2)学院在2019年度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2.优秀学生体育社团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接受校团委和体育部的管理和指导,并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2)社团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开展良好。具有明确的社团章程,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积极推送社团活动新闻稿、照片等资料,定期上报社团工作计划和总结。
(3)积极承办校级及以上体育相关活动和竞赛;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的体育竞赛、交流、展示或演出,成绩突出;年度内举办丰富的社团内部活动;或以本社团名义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取得市级以上比赛成绩。
3.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秀集体评选要求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测试结果由体育部按照当年度学院大四得分统计结果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公布排序情况。
得分统计公式:优秀率*30%+优良率*30%+合格率*40%。
4.学校学生体育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我校在籍在校学生,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在体育活动、体育竞赛、学校体育宣传、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影响、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活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年度十佳运动员评选要求
我校在籍在校学生,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在2019年度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得佳绩,并符合以下条件:
(1)积极、按时参加训练,在训练中认真刻苦,并能高质量地完成训练任务。
(2)集体项目运动员必须为本队的主力队员,且成绩达到全国大学生比赛前八名或上海市大学生比赛前三名;个人项目运动员比赛成绩达到上海市大学生前三名水平及以上;或在该运动项目上取得重大突破的学生运动员。
(3)评选名额不受项目类型限制,其中体育特长生比例不超过总名额的20%。
6.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秀学生个人评选要求
我校2016级在校学生,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2019年参加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测试成绩优秀,经所在学院审核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者即入围。
7.跑步达人评选要求
我校在籍在校学生,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使用高校体育app进行跑步锻炼中取得优异成绩、表现突出者。根据高校体育app跑步总里程排名,由体育部公布入围学生名单,经所在学院审核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者即入围。
8.突出贡献奖(个人)评选要求
我校在籍在校学生,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2019年在学校体育工作中关心、支持学校和学院体育工作发展,推动学院体育活动、体育竞赛、师生身心健康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申报
对照评选条件由个人或集体自行申报,填写材料经所在学院(部门)或社团审核后于2019年11月29日前报送纸质文件到校体育教学部101办公室(联系人:翁丽菊,电话:55270975),同时电子版发至tyb101@usst.edu.cn(邮件主题:“2019学生体育工作先进评选”)。
2.评选
体育教学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审议。
3.公示及表彰
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4.其他未尽事宜由体育运动委员负责解释。
上海理工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学生体育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