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理工大学爱国主义教育精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浏览次数:80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爱国主义精神则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维系着中华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自强不息、不懈奋斗。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深入、持久、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激励引导学生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主动担当,自觉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当中去,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和追梦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教育系统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现发布上海理工大学爱国主义教育精品项目申报通知,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使爱国主义成为学生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二、总体要求

坚持长短衔接,将传承民族精神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引导师生从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中汲取营养和智慧;坚持由浅入深,将激发爱国之情与投身报国之行相结合,引导师生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坚持内外联动,将挖掘校内资源与运用社会资源相结合,积极统筹协调校内外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坚持远近贯通,将久久为功与重点推进相结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研究制定中长期规划,同时围绕关键节点、重点领域,细化具体方案和重点举措,推动落细、落小、落实。

三、重点内容

(一)着力加强“共抗疫情、爱国力行”宣传教育。用好疫情防控中涌现的生动案例和鲜活素材,教育引导学生充分了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采取的重大决策和政策举措,深刻感受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优势。通过召开“疫情防控中的中国力量”主题班会、邀请“最美逆行者”先进人物进校园、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90后”党员重要回信精神,开展党旗在战“疫”一线高高飘扬等系列抗“疫”主题活动,激励学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升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深入开展“看伟大成就、画好同心圆”主题活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通过对“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等方面进行阐释宣传,在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的对比中,引导学生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牢记红色政权是从哪里来的、新中国是怎么建立起来的,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组织推进“读懂‘四史’、与党同行”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到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深刻认识我们党先进的政治属性、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纯洁的政治品质。通过主动抓住“七一”党的生日、“十一”国庆节、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等重要节点,充分利用上海丰富的红色文化基地等重要资源,开展“喜迎建党100周年”“牢记制造强国使命、共话上理智造未来”“与党同行”“与新中国共成长”等主题系列活动,引导学生以史为镜,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校、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四)创建营造“观古知今、人文化成”环境氛围。引导了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从历史中汲取营养和智慧,自觉延续文化基因,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不忘本来、辩证取舍,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传承发扬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生动展示新时代的新实践、新业绩、新作为。

(五)全面助力“激情追梦、奋斗圆梦”报国行动。引导学生深刻认识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激发师生爱国情感,使爱国主义成为每个人心中的坚定信念和精神力量;鼓励学生把自己的理想同祖国的理想、把自己的人生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扎根人民,奉献国家;搭建实践平台,开展调研考察和咨询服务,引导学生将个人的“小我”融入到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通过设立实习实训基地,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开展教学实习、技能实训、岗位体验、就业实践等,建设爱国主义实践育人基地;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强化劳动精神、劳动观念教育;推动供给侧与需求侧精准对接,引导毕业生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六)扎实做好“同舟共济、携手前行”团结教育。深入开展祖国统一教育,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引导学生为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而共同奋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大在优秀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范围。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有申报意向的,需按照《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总体要求和本申报通知,结合工作实际,提交项目申请。

(二)申报数量。在坚持质量的基础上,原则上每个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申报至少1项,最多2项。

(三)申报材料。有意向申报的需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爱国主义教育精品项目申请书》(附件1),明确项目团队、前期基础、提升规划、条件保障等内容,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四)报送要求。请于202065日之前,各基层党组织将申请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usst.edu.cn

五、项目管理

1.遴选推荐。按照“公平公正、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彰显特色”的原则,开展项目遴选工作,组织专家集中评议论证,择优推选一批精品项目。

2.考核评价。为保证工作质量,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中期检查制度。项目成果为总结报告。项目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在20201215日前完成验收。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并追回支持经费,项目所在党组织3年内不得再申报此项目。

3.经费支持。学生工作部(处)对入选的精品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实报实销,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项目所在学院或部门党委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经费配套支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志雷35052397,韦彪55275618

电子邮箱:xsc@usst.edu.cn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爱国主义教育精品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预算参考模板》.doc

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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